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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公示
作者:    陈敏 发布于:2019年03月28日 11:30 点击数:

全院各小班

根据2019年寒假以“聚焦新中国伟业七十年·助力新时代改革新征程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办法,学院择优评选出以下院级先进个人,如有疑问,请在公示期内(2019年3月28日—3月30日)实名反映至7-213陈老师处,电话0835—2882193。

附件1:关于2019寒假社会实践院级优秀个人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