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各班主任、各小班同学:
经个人申请,小班评议小组评议,班主任审核、学院审核。现将学院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1、附加2)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-2023年4月23日。
请广大师生对认定结果进行监督,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。电话:028-2882193,办公地点:7-213。